關于防范非法證券期貨宣傳月活動的典型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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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5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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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一:場外個股期權的詐騙陷阱
某日,張先生接到一個自稱A公司員工的電話,邀請其加入微信群,免費提供講解股票知識、投資技術以及股票走勢等服務。群管理員每天都發(fā)布一些盈利較好的交易清單,并組織活動交流,經過一段時間的“感情培養(yǎng)”,初步取得了大家的信任,轉而開始推薦參加個股期權交易,宣稱“低風險,高回報,以小搏大,虧損有限,盈利無限”,只需要5萬元就可以購買價值100萬元的股票,無爆倉強平風險,短時間就可以獲取高額收益。張先生經不住誘惑,決定小試一下,于是根據(jù)對方發(fā)送的鏈接下載了APP交易軟件,注冊并通過個人網上銀行轉賬完成入金。一個月后行權時,標的股票并沒有漲,幾萬元權利金一下子全沒了,賬號中的余額也無法出金。
風險警示:
非法經營股票期權的平臺有3大特征:一是投資者無須去正規(guī)證券或期貨公司開通賬戶,也不必進行視頻認證,僅請?zhí)峁┥矸葑C號和銀行賬戶即可完注冊;二是這些平臺沒有相應的金融業(yè)務資質,內控合規(guī)機制不健全,權利金要求過高,缺乏資金第三方存管機制,存在明顯風險隱患;三是這些平臺往往使用“高杠桿”、“虧損有限而盈利無限”、“虧損無需補倉”、“老師指導保證賺錢”等誤導性宣傳術語,片面強調甚至夸大個股期權的收益,弱化甚至不提示個股期權風險。
案例二:高杠桿期貨配資活動的圈套
2014年9月,溫州樂易金融創(chuàng)新研究中心(普通合伙)注冊成立,建立官方網站后,在全國多個省市發(fā)展代理商設立“樂易金融”網點,面向社會公開招攬客戶參與期貨交易項目,其模式為:客戶入金(繳納保證金)后,樂易金融為客戶提供10到50倍杠桿的配資,客戶使用樂易金融的交易軟件進行配資后的期貨交易,樂易金融按客戶交易手數(shù)收取手續(xù)費。樂易金融累計發(fā)展3203名客戶,收取3.34億余元客戶入金,非法獲利3000余萬元,客戶損失高達1.8億余元。2017年1月,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(qū)人民法院對“樂易金融”非法經營案進行宣判,公司6名主要人員構成非法經營罪,被判處了有期徒刑或罰金。
風險警示:
目前,一些公司在沒有經營期貨業(yè)務資格的情況下,以“期貨配資”的名義,誘騙投資者繞開期貨經營機構參與期貨交易,這實際上從事的是非法期貨活動。投資者如參與其中,相關利益不受法律保護。正如在上述案件中,不法分子攫取了高額非法收益,而參與配資的投資者卻損失過半,付出了慘重的代價。
案例三:交易場所要明辨,變相期貨須防范
2014年,投資者黎某接到一個電話,對方聲稱是國內某知名貴金屬交易所會員,開展白銀等貴金屬現(xiàn)貨交易,交易方式靈活,交易時間長,可以T+0,即買即賣,不限次數(shù),做多做空都可以賺大錢;投資者不懂也沒關系,公司有專家進行指導,還可以代投資者操作,盈利全歸投資者,公司只收取規(guī)定的手續(xù)費。黎某一聽,半信半疑,為穩(wěn)妥起見,黎某決定去該公司辦公現(xiàn)場“踩踩點”。按照業(yè)務員提供的地址,黎某來到某高檔寫字樓內,公司熱情地接待了他,現(xiàn)場很是“像模像樣”,秩序井然,咨詢的投資者還真不少。黎某覺得這家公司“挺正規(guī)”,經簡單了解后,當即辦理了開戶,投入資金七萬元。然而在所謂“專家”“老師”的“一對一喊單”指導下,沒過幾天,因為做反行情以及高額的手續(xù)費,資金早已虧損大半。黎某隨即舉報了該公司。經查,該公司組織的交易行為具備期貨交易特征,因涉嫌“非法組織期貨交易活動”被公安機關立案調查。
風險警示:
近年來,一些地方交易場所的會員、代理商等,打著原油、黃金、白銀等現(xiàn)貨交易的旗號,以高額回報等方式勸誘客戶以類期貨交易方式進行交易。有的誘騙投資者頻繁買賣以賺取巨額手續(xù)費,有的甚至與投資者進行對賭交易,造成投資者損失。投資者一定要“擦亮眼睛”、加強防范。